入户流程,1 入户流程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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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本文目录

  1. 入户流程怎么办理
  2. 广州入户流程是什么
  3. 迁户口的流程
  4. 入户流程是什么

入户流程怎么办理

入户流程的办理,具体如下: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广州入户流程是什么

广州入户流程:

1、系统填报提交。申报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申报,等待审核;

2、人事户头审核。待申报人提交后,人事户头会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决定是否符合入户广州的条件。

3、领取批复卡和入户信息卡。待申报人符合条件后,相关部门会把批复卡和入户信息卡邮寄给申请人,完成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三条

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核验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由申请人登陆申办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用人单位确认。现场核验须用人单位在申办系统确认提交后,由申请人按照申办流程的要求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市、区对外服务窗口核验。

迁户口的流程

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因迁移事由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打印年限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样,房产证明单,房管局打印,学历证书,房产证,档案机构开具档案存档证明,申请迁入公安机关迁户联系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准迁证明,如有孩子,出生证明。不同的事由,证明不同,可以提前咨询迁移当地的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出要本人回去吗

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入户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户》工作流程第一步:审核下列材料1、《入户申请表》;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随迁或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二步:1、审核合格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收取工本费后交申请人,告之回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审核下列材料1、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2、准迁证第三联;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4、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第四步:录入入户人员信息,扫描16周岁以上人员照片。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签字。第五步:迁入立户打印居民户口簿;迁入入户打印入户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收取工本费,将户口簿交申请人。办理《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工作流程第一步:审核下列材料1、《入户申请表》;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外地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6、迁入地为农村地区需提供乡、村、组同意迁入证明;城镇居民提供住房证明。出生入户一、新生婴儿入户1、《入户申请表》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3、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计划外出生子女入户第一步: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入户申请表》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3、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亲属关系证明(未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第二步: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30日内由民警调查核实。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第三步:经调查核实后,再次审核下列材料:1、《入户申请表》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3、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亲结婚证(已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亲属关系证明(未婚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民警调查材料三、国外出生婴儿入户1、《入户申请表》2、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3、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4、父(母)亲户口簿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原件)5、父(母)亲身份证明(护照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四、收养子女入户1、《入户申请表》2、收养人申请(原件)3、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的有关要求,2009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人员,因故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与收养人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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