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去哪里办理呢(青羊区积分落户在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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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

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登录“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gov.cn)提交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准备积分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积分入户申报,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时间是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为当年5月31日。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落户

具备条件: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蓉城人才绿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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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依据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到成都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申请办理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对特大城市人口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人口控制总量,优先满足人才发展战略,并按照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原则,研究提出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积分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人口服务管理办)负责组织实施居住证积分管理日常工作,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做好申请受理、入户办理等工作。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积分审核工作及积分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市积分入户如何申请?

成都市积分入户如何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积分申请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详细流程:

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详细说明: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获得材料:户口准迁证

(省内户口到这一步就结束了,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前提是居住登记)

另外,夫妻投靠入户可以预约办理哦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获得材料:户口迁移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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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1

办理方法

申请人按照积分高低排位入户

获得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入户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等);

(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在哪里可以申请?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即可申请。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后,可以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2

成都积分入户积分可在成都公安公众号查询,也可以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官网上进行查询。

1.使用微信搜一搜搜索“成都公安”并关注成都公安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 公安服务 ”并点击“ 蓉警服务 ”即可进入成都公安网上服务大厅;

3.在服务大厅中,点击“微户政”,并在下方菜单中选择“居住证积分”;

4.即可进入 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 ,在此即可查询成都居住证积分。

成都积分入户电脑端查询方式:

成都居住证积分平台

查询方法:

第一步:百度搜索“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进入页面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登录

第三步:输入个人信息后即可进入!

进入后即可查询.

下一步需要做的:等待积分排名

积分结果公布和查询

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积分结果。

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成都申请积分落户怎么办理3

成都积分落户加分细则

成都居住证入户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 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 。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 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 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 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 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 荣誉得分。

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青羊区积分落户在哪办理?

如果您是在成都市青羊区居住的申请积分落户,您可以前往青羊区人力社保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号楼805室)进行办理。该机构是负责办理居民积分落户的权威机构之一,您可以在该机构的落户窗口咨询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在办理积分落户之前,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

需要有合法的居住证明,例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需要提供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满足当地积分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先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并咨询相关机构或官方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成都积分申请办理流程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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