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落户成都买房 成都买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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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买房落户条件

成都买房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1、购房者为非成都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高新开发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

2、或在成都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成都市区户籍。

3、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6、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7、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8、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买房落户

先说说买房的政策,成都市实施限购,一般可以细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户籍满足条件,在新都购房,要求户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并且户籍在大成都已经满24个月(例如,从都江堰市的户籍本身不满足新都的购房条件,但是将户籍从都江堰市迁移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迁移过来之后,都江堰市的户籍时间是可以累计的,如果一个人本身是都江堰市的户籍,那么迁过来之后就不需要再等24个月,而是可以直接在新都区购房)。

第二种情况是工作单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当然在大成都范围内注册的公司工作、以及缴纳的社保也是可以累计的,例如一个人之前在彭州市注册的单位工作,单位也有在成都市范围内缴纳社保,那么后期更换工作到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在彭州市的工作和缴纳社保时间也是可以累计的,成都市范围工作缴满满24个月社保,可以直接在当前工作的限购区域购房。

第三种情况就是户籍和社保相结合购房,户籍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只要户籍在这些即可,不考核时长),并且工作单位也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了12个月的社保,那么也是可以在新都区购房的。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在今年9月(2020年9月)成都市政府有颁布政策,要求出售不满5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例如,卖家现在在卖一套二手房,需要看卖家买到这套房子有没有满5年,没有满5年需要缴纳增值税,虽然增值税是针对卖家收取,但一般卖家会把这笔费用加到房价中,从而转嫁到买家的头上。如果卖家的房子已经满了5年,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再来说说落户,落户有很多种条件,例如积分落户(2020年有颁布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具体实施细则还版主)、学历落户、投靠落户、投资落户等,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看是否符合落户政策。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以外的,在成都市有住房的,户口直接落到住房处;没有住房的,看配偶、亲属在成都市是否有住房,有住房的,落到配偶、亲属的住房处;配偶、亲属在成都也没有住房的,则可以选择落户到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后期自己有住房在迁移到自己的住房处。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内(大成都范围以内)的独立户口,那么是无法落户到集体户口的,只能落户自己、配偶、亲属的住房处,如果没有住房,则无法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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