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父母投靠落户 成都市双流区户口迁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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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本文目录

  1.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可以买房吗
  2. 成都市双流区户口迁入条件
  3.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购房资格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可以买房吗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部分解读:

1.新政实施后,住房限购对象有何变化?

答:本次住房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2.新政实施后,限购方式有何变化?

答:限购方式由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3.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住房,还能购房吗?

答: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4.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有什么条件?

答: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5.怎样才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答: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6.“两人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含哪些家庭成员?

答: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7.怎样算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

答: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包括三种情形。(1)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2)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3)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8.张三离异不满2年,张三的自有产权住房数量应该只算自己名下的,还是要算离异前全家名下的?

答:按离异前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计算。

9.父母通过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成都的,能单独购房吗?

答: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10.新政后新购住房多久可以转让?

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11.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答: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

12.新政施行之前购买住房的,政策如何界定?

答:新政施行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成都市双流区户口迁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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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八类都是可以在成都双流落户的,可以外地人自己到成都落户,也可以父母到成都落户!

1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双流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年龄45周岁以下

2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落户双流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

3全日制大专落户双流(应届)

全日制大专只有应届生才能在双流缴纳三个月社保,才能把户口迁入到双流,往届不能在成都落户

4居住证积分落户

在成都缴纳五年连续不间断社保(必须有养老和医保)才能落户在双流

5双流房产落户

房屋落户对购买时间有限制,只有在2014年6月到2017年12月31日之间购房且有一年(12个月)社保可以落户在双流

6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有一方在双流,且有房产可以落户

7父母子女投靠落户

对子女年龄和父母年龄也是有要求的,子女投靠不满18岁,年迈父母投靠父亲满足60岁,母亲满足55岁,且自身在双流有五年户口!

8技能落户和职称落户都需要技能证和社保才能落户。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购房资格

成都户口购房资格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3、在我市其他区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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