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如何落户到成都市 军嫂给孩子如何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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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本文目录

  1. 军嫂给孩子如何上户口
  2. 双军人,如何给孩子落户口

军嫂给孩子如何上户口

如何上户口:

1、按社会普通人员户口迁移的手续迁入部队所在地。

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准予落户,能给开出准迁证,就可凭准迁证在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凭迁移证落户即可。

2、按随军家属的方式迁移户口。

随军家属入户的条件是: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军官、文职干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一、军嫂成都落户条件是什么?

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对象。驻成都部队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办理随军户口迁移:

1、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3、在导弹、卫星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的干部,在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飞行人员和空中战勤人员)。

二、军嫂成都落户的手续怎么办理?

军人配偶及未成年的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要求办理随军户口迁移的,由所在部队政工部门指定专人集中向迁入地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迁入地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要当场受理,符合条件的,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属跨省迁移的,迁入地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予以开具《户口准迁证》。

三、军嫂成都落户需要资料

1、部队介绍信(团以上部门);

2、随军文件;

3、军人工作证;

4、《任命书》;

5、《结婚证》;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子女随迁的《户口簿》中无法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7、落集体户应提供集体户户主页;落家庭户的应提供部队分房证明。

四、军嫂成都落户的地点有哪些?

1、落单位集体户;

2、落家庭户,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如该地址上有户口,必须落单位集体户。

由此可见,做好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关系到部队的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军嫂成都落户条件主要是军官级别在正连职以上,或者士官级别在三级军士长之上。符合这些条件,他们可以申请将配偶或者子女的户口迁移到成都。办理落户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部队介绍信、军人工作证、结婚证及户口本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双军人,如何给孩子落户口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应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一方退役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落户申请所需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夫妻一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五)部队现役军人证明(一方为现役军人)或父母双方部队现役军人证明。

扩展资料

《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五条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应当为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由经办民警核对原件后签章确认并存档。

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由翻译机构翻译,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申报出生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陇县公安局-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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