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家落户补贴政策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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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本文目录

  1. 成都市的创业补贴新政策是什么
  2. 成都本科生落户有补贴吗
  3.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2022
  4.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

成都市的创业补贴新政策是什么

目前成都比较容易申请的创业补贴有四种,主要还是针对大学生创业的。

1.2014年1月1日后,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校毕业生)。

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入驻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4.所开“网店”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所开“网店”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

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另外对于不是大学生的创业企业来说,有一个好消息是成都人民政府为促进创业投资又推出了若干扶持政策。

以公司制形式,在成都新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0万元。

以合伙制形式在成都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须注册在成都市)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0万元。

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还可按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0万元。

成都本科生落户有补贴吗

法律分析:成都本科生落户有补贴。

法律依据:《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六条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分为A、B、C、D四类,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A、B、C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每月,D类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每月。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2022

初创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万元,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社保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占股企业内缴纳社保的,可补贴公司缴纳部分社保费用,补贴最高650元每月,持续补贴36个月,合伙经营的补贴金额可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叠加,合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3.4万元。

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创业组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有那些?

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自2020年11月30日起,创业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创业人员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

(3)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

(4)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5)符合条件的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总结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成都创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申领补贴流程为,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各院校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时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不得公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首次申报或再次申报中涉及院校信息有变动的,需进行系统备案。

2.之后,各院校应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院校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过期不再受理届毕业生的补贴申请时间应于3月底前报送)。同一院校有多个校区且分处不同区(市)县的,由各校区所在区(市)县就业局受理。

3.在各区(市)县就业局接收申请材料后,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复审,复审完成后送区(市)县人社部门核准,区(市)县财政部门按区(市)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资金,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由各院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学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求职创业补贴资金在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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