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90平落户 成都房子小于90平能否落户

点击下方图片免费咨询经理
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住房没有90平可以落户吗

法律分析:自2014年6月1日起,在成都市内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并取得房屋所有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方可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房子小于90平能否落户

成都房子小于90平满足相关条件可以落户。

面积在90平米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1、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参加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和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成都购房落户的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小于90平米迁户口

成都小于90平米迁户口

落户往往都和房产有一定的关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成都小于90平米迁户口方面的相关问题。

成都落户的政策:

购房落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购房入户所需要的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