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住房成都落户条件 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点击下方图片免费咨询经理
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必要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老年父母和被投靠子女关于老年父母原籍身边无子女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拓展内容】

成都人才落户新政新规

本科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 户

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外地本科生来蓉找工作提供7天免费住宿

大蓉城对于来“蓉漂”的人才也是操碎了心呢!!提供7天免费住宿,还帮你找房子!

成都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把解决“蓉漂”安居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人才公寓和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对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7天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在产业新城投放人才租赁住房,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主选择租住方式,努力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让广大“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根据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成都将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的50%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公寓,提供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

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成都将实施人才绿卡积分制

成都将建立人才绿卡服务体系,将支持企业和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行人才绿卡制度,实施人才服务“一卡通”,分层分类提供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出入境和停居留、创业扶持等便利化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高端人才实行一揽子入户、安居、奖励、服务政策;构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建设“政务服务 创业服务 生活服务”全环节人性化的人才服务链。

根据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成都将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根据积分对持卡人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此外,成都还提出,将推进人力资源提能行动。将支持在蓉高校、职院按照成都产业发展方向调整学科设置,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院开展“产教融合”,把学校作为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培训提能基地,鼓励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和职业资格培训班,让每个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都能通过参加免费培训和全额报销考试费用获得一项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广大市民的就业创业竞争力。

创新人才培养制度

开展”产教融合”

成都将支持在蓉高校、职院按照成都产业发展方向调整学科设置,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院开展“产教融合”。

把学校作为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培训提能基地,鼓励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和职业资格培训班,让每个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都能通过参加免费培训和全额报销考试费用获得一项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广大市民的就业创业竞争力。

提高企业直接融资能力。运用产业引导基金,促进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和并购重组等各类基金支持新经济发展,鼓励和推动各类创新平台为有创新需求的企业和“蓉漂”人才提供服务。会议特别强调,要营造“独角兽”企业发展生态圈。

加快本土创投机构发展。放宽创投机构设立限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创投基金,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创投企业,扩大面向创投企业的优质项目库,加快打造天府(国际)基金小镇,构建全国一流创业投资生态圈;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期、成长期未上市的金融科技中小企业和培育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加快形成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体系。

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父或母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