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特二级厨师证能落户海南吗
能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人才引进落户全新规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三同两别”原则即可在海南落户,因此特二级厨师证能落户海南
海南省,简称“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南端的省级行政区,省会海口市;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划界,西临北部湾与广西、越南相对
厨师高级技师每年国家有什么补助
根据新政策,取得职业资格一级(技师)的,在退休后领取补助1150元/月。前提是参加社保。
拥有二级、一级职业资格,可落户。
拥有二级、一级职业资格,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拥有二级、一级职业资格,可申请高技能人才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2023年成都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蒲江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蒲组发〔2018〕2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023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相关规定不适宜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多个岗位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确定报考岗位,并以确定的岗位参加面试。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含)前将《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成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2772987661@qq.com)。
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箱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银园酒店(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春融东路与毓秀路交叉口)。
上海市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体育馆(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
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毕业证或学生证等)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公布。
进入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三)确定拟签约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前的总分高低确定拟签约人员;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拟签约人员为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拟签约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产生的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拟签约人员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于面试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意向性协议书》,拟签约人员因个人原因未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性协议书》产生的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电话:028-88550355)报到,并交验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因上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注:《毕业生就业意向性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用于最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
复检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并通过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3.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委,028-1238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规则等相关问题,请咨询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550355。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2023年蒲江县“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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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厨师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各项国地税等证照。
2、饮服务许可证。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
4、厨师等级证及人员健康证。
技能证厨师证落户天津可以吗
技能证厨师证可以落户天津
厨师证现更改为中式烹调师,是我国的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共分五个等级,即初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其中,高级厨师属于高级技师/技师,可计落户积分50分或者40分(不累加),达到一定积分后即可落户天津
家长速读!2023年四川成都蒲江县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答疑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四川成都蒲江县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答疑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一、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
二、适用对象有哪些?
申请在蒲接受义务教育的蒲江县居住就业(非蒲江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三、申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积分申请和材料申请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不同,分别如下:
(一)积分申请
持有在蒲江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在子女入学当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蒲江县合法稳定住所,并在蒲江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蒲江县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蒲江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蒲江县户籍到蒲居住就业的人员只提供身份证);
2.申请人与蒲江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蒲江县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蒲江县连续居住满半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办理积分?
申请人应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蒲江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申请积分。
五、哪些材料可以证明申请人在蒲连续居住满半年?
下列任何一种材料均可证明申请人在蒲江县居住满半年。
(一)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办理且已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二)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公安部门登记且已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三)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半年的证明;
(四)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蒲江县住建局备案满半年的房屋租赁凭证。
六、不能提供和蒲江县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蒲江县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如何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通过积分方式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七、如何进行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和结果查询?
(一)入学申请
申请入学当年7月的第三周,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点击学位结果查询图标,系统显示学位学校、入学注意事项、《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如需要可自行打印)。
八、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原则是什么?
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入学。鹤山街道、寿安街道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道,根据学位余缺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其他镇原则上安排到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九、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十、已在本县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在蒲江县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毕业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
十一、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是多少?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十二、居住就业人员与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能,需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十三、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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