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本科怎么落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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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外地户口怎么落户成都

技能人才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一)在成都市现单位工作连续满2年,且单位连续为其购买成都市社会保险或四川省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

(二)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三)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现所在单位推荐。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等级即可;

(2)女性年龄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3)男性年龄4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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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怎么在成都落户口

外地人在成都落户口的方法有学历入户、购房入户、居住期满入户,投资入户,纳税入户,投靠入户等方法。不同人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形选择相对应的落户方法。例如学历落户,成都市政府也并没有规定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才能落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职称都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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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地人怎么在成都落户口?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成都市户口迁移手续之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外地人可以选择落户成都的方式非常的多样化,基本上只要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长期在成都工作和生活的这些群体都有机会办理到成都的户口。也足可见成都其实对于这些外地市民基本上是来者不拒,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三无人员。清楚了落户的条件才能准备落户的材料。

本科户口怎么落到成都

第一步:根据四类户口情况把自己分类

A类:

大学时户囗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非四川省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B类:

大学时户口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在四川省非成都市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C类:

户口在原籍

四川省非成都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D类:

户口在原籍

非四川省户囗的往届/应届毕业生

A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

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B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C类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D类所需材料:

第一步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第二步材料: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一寸彩色照片(不限底色)、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无需)。

第二步:所需材料一览以及办理方法

基础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

c、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后期需要材料:

*学信网学历证明

流程:学信网首页—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处需花费4元)

*无房证明

方法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预约

流程:首页——网上查询—综合查询—房产档案网上查询—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会收到短信,按照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房管局】拿22区无房证明。

方法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点”的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更加方便)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

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无房证明,去需要落户的【人才中心】领取。

PS:办理天府新区落户的可在西博城“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审核领取区领取。

*入户申请表

方法一: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自行下载打印。

流程: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居住登记(回执单)【仅针对B\C类人群】

在现居住地(适用于在成都租房)或户籍所在地(适用于在外地工作)的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所需资料以当地派出所为准。

部分派出所会在登记后发放回执单,部分不会,只要在系统内登记成功即可,回执单不是必要因素。

准迁证【仅针对D类人群】

携带材料:户囗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在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户口迁移证【仅针对D类人群】

拿到准迁证,回户口原籍进行下户后取得户囗迁移证(下户地公安机关提供)。下户手续一般支持代办手续一般支持代办。

第三步:线上预约及现场办理

预约办理流程

1.

2.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囗迁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4.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D类使用第一步材料)

5.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

6.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ABC类到此完成落户

* D类完成1一6步后,还需继续

7.D类人群经过以上步骤,拿到准迁证,回原籍下户后,获户口迁移证

8.D类人群准备全第二步材料,再次在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上进行第二次预审。

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口迁入—持准迁材料落户办理

9.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10.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

11.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周六可以办理持迁移证入户业务)

12.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PS:网上预约办理的无需跟现场排队办理的一起排队等号,直接询问发号员取号

* D类完成落户

附录(关于代办):

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不是原户主且不办理身份证的不需要本人到场。代办人带户口迁移需要的所有材料即可。

外省户口迁移办理准迁证可以代办,凭准签证和迁移证上户时需要本人办理。

代办委托书可以在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下载流程:

首页—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代办业务委托书

本科生怎么把户口迁到成都

法律分析: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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