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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娃娃户口怎么才能落户成都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不然就是黑户了,你们的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得单位同意才行。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落户成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积分规则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标准分值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成都集体户口孩子怎么落户

法律分析:

成都集体户口小孩落户流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不然就是黑户了,你们的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得单位同意才行。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应届生办理集体户的条件

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申请档案托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2、户口在学校的(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办理集体户的资料准备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需为成都市);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工作单位上班证明、实习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三者任选其一;

6、一寸照片2张。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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