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留学生到成都落户政策 海外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有哪些

点击下方图片免费咨询经理
成都落户政策

海外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有哪些

1、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自贸区或全创改区工作的外籍华人,全面取消工作单位类别、年限、停居留时间限制,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2、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3、外国留学生具有在川创新创业意愿的,提交创业意向证明或拟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我国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港澳地区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可以申请2到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在自贸区、全创改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扩展资料:

2017年7月20日,成都市正式实施“人才新政12条”。新政实施近2年时间,在来蓉人才的落户、出入境和停居留等方面,成都市公安局创新推出多项便民服务。

截至2019年5月,成都市全市累计落户人才28.26万人,其中,青年人才28.07万人,占99.33%;技能人才0.19万人,占0.67%;

成都市全市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数量已远超新政实施前13年的总量,现成都市共有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226人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出入境“十五条”新政公布

大学生落户成都新政策

大学生落户成都新政策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前置条件: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有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落户的好处:

1、一些大城市在招聘时,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拥有本地户口,在报考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一些岗位时,有无本地户籍在报考时是重要的竞争优势。在大学期间,本地户口也便于寻找兼职等工作机会。

2、如果大学所在地离家较远,那迁移户口后,方便在大学时办理一些重要的个人证件,例如出国签证护照的办理、考取驾照时无需办理居住证,省去许多舟车劳顿之苦。

3、户口对于学业来说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若毕业后准备在学校所在城市长期发展,户口问题就与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养老等城市配套服务一一挂钩。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有无本地户籍对于你的生活来说至关重要。

4、很多毕业生会留在上学地工作,毕业时若拥有本市户口,工作就很方便,也算一个就业优势,在无形中增加了一定的竞争力。

2022成都落户新政策

成都户口新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成都落户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