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落户在成都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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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武侯区怎么迁户口到高新区

需要先迁回原籍,再落户高新前置条件。

1、取得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证(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在大成都范围内无房

远郊区范围: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毕业证原件(如毕业证遗失可在学信网上打印相关毕业证明)

3、成都人才服务码(在成都人才网上扫码申请__二)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5、在成都办理居住登记(成都任一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都行)

6、无房证明(天府市民云APP住在成都栏目可以下载)

带上这些材料去上述远郊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办理的人不是很太多的话基本上一天就可以办理下来

到了这时候就可以拿到三圈层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了,以金堂为例具体长这样(_三)

二._口_金堂平_到高新_

前置条件:

1、本市集体户口(所有区县集体户口均可以)

2、成都市范围内无房

3、社保换区记录(比如你想平迁到高新区,那么你在落户远郊地区需在高新区以外区域有社保参保记录,然后落户以后在高新区有至少两个月以上参保记录)

满足上述条件你就可以进行户口平迁了,因为我们是根据社保来平迁的(实际上就是以工作变动的形式平迁)所以需要的平迁的资料和落户远郊的资料不一样:

1、身份证原件

2、本市常住人口登记表(就是你落户远郊地区的户口页)

3、社保参保公司提供的户口迁移资料

4、社保明细(在天府市民云APP社保服务—个人参保证明可以下载)

5、无房证明(天府市民云APP–住在成都里面可以下载)

带上然后去你想落户的区域的人才中心办理就可以了(高新区现在只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办理成功以后会收到一个情况说明__四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学历落户高新区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且全日制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或者是全日制应届大专学生在高新交了三个月也可以落户高新区

技能人才落户高新区:

高新区注册单位一年职工社保(公司具备证书岗位需求) 符合落户成都的职称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

高新区注册单位两年职工社保(公司具备证书岗位需求) 符合落户成都的技能证书,年龄不超过45岁

技能落户高新区难在证书和岗位,公司范围都互相匹配才是很重要的

积分落户高新区:

连续五年成都社保(个人加职工) 成都高新区居住证 满足140分水平线

投靠户口在高新区的直系亲属条件(非直系不可以投靠落户)

夫妻:结婚满三年且在成都高新区有房

子女:父母是高新集体户或者成都高新区有房

父母:父亲满60岁,母亲满55岁,子女在成都高新区有房

蓉城人才绿卡落户高新区条件

申办成功高新区蓉城人才绿卡,就能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入成都高新区的条件

户口迁入成都高新区的条件如下。

1、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3、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4、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怎么在成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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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落户怎么办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落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经营入户——新增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一、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十二、同城网迁(含郊县)

1、《入户申请表》;

2、迁出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住房证明或户口薄(原件);

5、迁入地址不明确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6、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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