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高新区买房能落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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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高新区买房迁户口如何办理啊

根据2006年10月20日下发的《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6]52号,以下简称《意见》),市公安局出台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有:一是租房入户,二是买二手房落户。前者,仅针对户籍在本市的农民。而对于外地人买二手房落户,面积限制为90平方米以上。此外,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放开我市农民到城镇入户的政策

放开我市农民向城镇入户政策,只要户籍在我市的农民,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租房入户对租房者的具体要求

此次租房可以入户,仅针对户籍在本市的农民,而且租用的是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时间1年以上的方可在租房地入户。

购房入户

购房90平方以上;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就可以入我市户口。

市外人员购房入户的政策

第一,原购房入户中心城区只能是商品房,调整后二手房也能入户;第二,原购房迁入的,购房面积或金额其中一项符合条件可迁入,调整后的政策只有面积限制,统一为90平方以上,无金额限制,而且需同时提供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证明。

投资入户政策的调整

一是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市外人员入户的政策调整

此次政策调整,增加了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要符合此项入户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暂住必须满3年;二是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三是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我市的城镇居民能否能将户口迁到农村地区

这次市委、市政府《意见》中已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和市外人员向我市农村迁移。除婚迁投靠外,我市的城镇人口、已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市外人员,不得向我市农村地区迁移。

户籍政策调整的具体实施时间

这次户籍政策调整实施时间自市委、市政府《意见》发布之日即2006年10月20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情况,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原有购房政策:

购房入户细则

凡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买房,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办理五城区及高新区户口:

一、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不含二手房),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名成都市户口(购房者本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一人的户口)。购买两套以及两套以上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以合并计算。

二、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以及其他非住宅用房(含按揭房),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的成都市户口。非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单位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非住宅用房,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的,可以申请指定办理一名成都市区户口。

购房入户之必要证件

1、由房屋产权人(单位)提出入户申请(写明入户原因,入户人员姓名)(原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最近6个月的缴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住房证明(购买非住宅用房的入户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

6、城镇人口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亲属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入住证明(物管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原件);

9、住房地址不明的,由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址证明》。

成都高新区可以挂户口买房子吗

可以,但是还有其他的限制条件,只有满足条件才能在成都购房。

成都买房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条: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目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商品住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成都高新区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成都高新区买房子需要以下证件:

1、购房者带上本人身份证;

2、购买者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3、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复印件;

5、银行流水账单。

成都高新区买房资格是什么

高新区分为高新南区和高新西区。

高新南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 社保: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高新西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 社保:(1)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2)当前户口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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